7月28日下午,文山州召开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报了2016年来我州查处的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和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和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会议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履职尽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唤醒强烈的纪律意识,严禁在落实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中,打折扣,搞变通,不按规定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严禁违反规定程序、范围、标准确定贫困对象;严禁收受群众财物和接受群众吃请;严禁相互推诿、工作拖沓、贻误工作时限;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失真失实;严禁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等干扰阻碍贫困对象评定;严禁对群众信访诉求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用铁的纪律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点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七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要重点按照近期州纪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线索排查机制、严格执行线索移交机制、严格执行线索处置机制、严格执行追责机制、严格执行报告通报制度。要及时收集梳理一批脱贫攻坚违纪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身心扑在掌握情况上,思考难点上,研究措施上,破解难题上,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底。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纪委和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督,对玩忽职守、应付工作、徇私舞弊、混日子的纪检干部,我们要“刀刃”向内,更严厉地查处。(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