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双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施XX在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开启抢救模式七大行动中涉嫌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大理市海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XX在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开启抢救模式七大行动中涉嫌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近期,大理市纪委通报了两起不正确履行洱海保护治理职责、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向社会释放对洱海保护治理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的强烈信号。
2016年11月,省委书记陈豪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的重要批示后,大理市纪委迅速落实省州党委、纪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采取“三定三抓三促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规铁纪助力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全力保护高原明珠——洱海。
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261次,发现问题220个,下发整改通知112份,约谈干部41人,问责为官不为干部8人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委1个,立案审查5人。
定方案、抓机制、促履职。紧扣洱海保护治理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三种监督检查方式,划定“三个清单”、建立“五项机制”、做到“两个绝不放过”,从定方案、抓机制入手,促进部门履职尽责。责任“明”。在工作推进中,划定洱海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完成时限。在监督检查中,划定执纪问责“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明确监督方式、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在责任落实上,划定“负面清单”,明确责任追究事项、明确责任追究对象、明确责任追究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结果运用。机制“全”。采取洱海保护督查督办与效能评价“双轮驱动”,建立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机制、整改事项跟踪问效机制、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机制、为官不为线索移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红线“清”。在洱海保护监督检查中,突出整治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划出清晰的纪律“红线”,对不认真履行整治责任、不认真完成督查整改事项的人和事“两个绝不放过”,确保洱海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定重点、抓落实、促担当。紧扣《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突出专项纪律检查的纪律性,把洱海保护工作推进、责任落实、纪律作风作为工作重点,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促进履职担当。全面“督”。建立洱海保护监督台账,采取“销号制”、“挂帐制”管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加强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常态化收集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挂钩领导“河段长”制,完善洱海保护巡查、督查、督办机制,将监督工作贯穿洱海保护始终,突出监督全面性。重点“查”。围绕违章建筑整治巡查信息员管理制度、违章建筑查处制度、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和快速处置执法保障机制、督查通报问责机制的“三项制度、两项机制”的管理要求,重点监督检查镇村组干部“巡查、监管、处置、服务”四个责任,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方案的工作模式,对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开展纪律审查,把握监督关键点,督工作效能、跟整改成效、查违纪违规、促工作推进。常态“管”。加强对洱海环保、国土规划建设巡查监管微信平台运行的监督,强化市级职能部门、村组巡查专管员、执法中队巡查上报快速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管,确保辖区内违章建筑整治、违规建设行为和违法排污现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促进规范化管理,实现监督常态化。
定标准、抓考核、促发展。紧扣洱海保护治理“为官不为”的要求,坚持问题为导向,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强化纪律审查,开展责任倒查和时间倒逼,坚决正风肃纪,严查镇村组干部在洱海保护中工作纪律、作风和效能情况,把纪律挺在洱海保护前面,强化洱海保护和村庄治理,促进全市环境发善、经济发展。标准“高”。制定《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了19项重点监管和追究处理情形,从严从实强化干部管理力度。考核“实”。市纪委牵头各乡镇纪委对巡查专管员在履行巡查、报告、处置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按月考核通报,对瞒报、漏报、缓报的巡查专管员,发现一次扣惩绩效工资100元,月内被扣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责成职能部门对巡查专管员予以解聘。纪律“严”。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纪在法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改进监督执纪方式,严肃查处在洱海保护整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责任落实和履职到位。(杜利辉 杜永祥 王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