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德宏州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州采取“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08个、问题线索129个,充分发挥巡察利器作用,对被巡察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身“扫描体检” 。
为整合资源力量,避免人情干扰,德宏州立足实际,创新推行“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即在成立州、县(市)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办公室的基础上,由州委统一组建巡察组,一杆子查到底,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正处级、副处级实职领导干部担任,一次一授权,任职回避,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对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倒查巡察组的责任。组建由州和县市纪委、组织、政法、审计、财政、检察、税务、公安等部门抽调的172名业务骨干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巡察尖兵进行定期培训,交叉巡察。同时还建立了问题线索探讨交流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巡察工作保密制度等,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该州“州县一体化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把基层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政治常识测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同时,公布巡察举报方式,释放巡察从严信号,主动接受群众举报,鼓励干部群众主动为巡察组提供线索,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德宏州紧盯巡察整改不放,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两轮巡察,德宏州委派出14个州委巡察组,对2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其中州直单位9个、县市直单位7个,乡镇7个。按照七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巡察频次更密、范围更广。(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