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正确领导下,按照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部署,省直机关纪工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四种形态”,推进了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工委班子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领导班子常抓常议。上半年,工委召开委员会议13次,其中7次专题传达学习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各尽其责。工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分担责任,经常督促分管部门,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是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按照有关《准则》《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和“三会一课”、党务及“三公经费”公开等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半年,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8次、选拔任用干部4人,均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四是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整改。针对去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工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工委常务副书记牵头抓总、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省直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状况明显改观。上半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9期、培训党员2078人次,其中处级干部1645人次,居历史同期最高位;制定实施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任免审批办法》等5个制度,确保了省直机关“两委”换届等纪律落实。
五是强化对工委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制定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细化了对工委处以上干部请假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规定,发挥了制度制衡的作用。
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省直机关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及时部署纪检任务。年初制定下发了《2017年省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从四个方面明确了10项重点工作。要求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始终把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是努力营造廉洁氛围。运用云南机关党建网、省直机关片区纪检工作微信群等平台,紧紧地把12万党员和124个纪检组织联在一起,及时传递党中央反腐强音、交流各单位的做法经验, 共同推动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
三是择机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先后对驻在部门“吃空饷”“小金库”情况、脱贫攻坚措施落实和下派工作队员履职情况、负责管理的8000多万党费收缴开支情况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省直机关纪委瞪大眼睛、伸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为脱贫攻坚、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上半年,创新思路, 创作了一组图文并茂、形象直观的党内法规漫画长卷,印制1800套下发至省直单位8400多个基层党组织,有效推进了党纪党规教育;凡自办案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报,注重扩大执纪审查警示效果,在省直机关及社会层面引起了强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