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后,自己也为此事担心过,也曾想到过主动承认所犯的错误,但由于心存侥幸,觉得这件事都过去好几年了,应该不会被发现了,就放弃了主动承认错误的念想,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自己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没有管好自己、带好头,还存侥幸心理,以为帮群众谋利收取点好处费是天经地义的,不会被别人发现,更不会受到组织的查处,现在想起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悔恨不已、无地自容。”大关县吉利镇鱼田村原支书、村委会主任黄德勤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悔恨地说到。
2017年,大关县启动“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在认真梳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发现该县吉利镇鱼田村支书、村主任黄德勤受贿的问题线索,立即组织调查。经查,2011年11月,该县吉利镇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委托建设鱼田村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村民黄某某得知消息后请托村支书黄德勤帮助其承包修建工程,黄某某获得工程项目承建后,黄德勤两次收取黄某某贿赂款共计1万元人民币。
2017年4月17日,大关县纪委给予黄德勤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1万元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要有敬畏之心,要知“敬”而效仿,因“畏”而上进,要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更要敬畏党纪国法。身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黄德勤,不但没有敬畏之心,还心存侥幸,把权力当做“找钱的工具”,辜负了党和组织的培养、愧对村民的信任。该案再次警醒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申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