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来,大理州聚焦主业主责,主动作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纪律和监督执纪重要内容,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州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州委部署要求,找准纪委职责定位,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聚焦主业狠抓落实。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专门部署,列入纪律检查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营造浓厚氛围。
突出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切嘱托,按照王岐山书记、陆俊华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的指示要求,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工作部署,聚焦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建立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线索移送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州纪委成立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组,下设16个检查小组,分片负责洱海流域16个乡镇的纪律检查工作。重点对各级各部门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召开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工作会议,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研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有效措施。1至6月,督促整改问题772个,约谈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单位46个、责任人167人,问责党组织2个、失职失责人员34人,立案审查9人,曝光7起典型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州投入洱海保护治理8.46亿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大理市凤仪火车货运站堆煤堆矿环境污染等49件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问责党组织1个、干部14人,立案审查5人。
加强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时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藏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执行情况,以及民族宗教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州党委民族政策部署落实。全州各民族团结友善、社会稳定、宗教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