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派出9个监督检查组对8县(区)、74个市直责任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这次检查既是年中检查,也是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具体举措。
这次检查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重点抽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逐一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抓实理论武装的情况,肃清白恩培、仇和案件余毒的情况,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各级领导班子履责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以及基层党建、选人用人、重要制度贯彻落实等情况。检查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延伸检查等方式开展。
从检查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好党内学习教育,坚决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执政的基础。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严肃惩治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11个单位和21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这次检查也发现了有的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一些具体问题,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对存在问题着力整改、限期整改,不折不扣严格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各项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杜群忠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