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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协同整治商业贿赂问题 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17-07-24 07:29:24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严厉整治旅游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近日,根据丽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丽江市旅游市场商业贿赂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务必履职尽责,牢固树立整改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整治效果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强化涉旅各职能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坚决查处涉旅行业的商业贿赂、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惩处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达到警示教育和震慑的作用,形成按市场规律运作,依法依规经营的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同时,使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模糊、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旅游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实现丽江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方案强调,涉旅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聚焦珠宝玉石、土特产品等购物商店和旅行社进行排查治理,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斩断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背后的灰色利益链。加强对景区景点、机场、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餐饮娱乐等区域企业和购物店的执法检查,严防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这些区域发展,形成新的利益链。同时,涉旅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排查收集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等案件线索,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旅游行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以依法经营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全社会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将治理商业贿赂制度建设与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制度结合起来,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自律机制。要结合典型案例的专题剖析,深入研究引发商业贿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意见,建立健全防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李江华 董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