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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十八大以来通过各级媒体通报典型案例230起239人 形成强大震慑

发布时间:2017-07-23 17:35:06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作用,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截止目前,在县级及其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媒体共通报各类典型案例230起239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十八大以来,通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19起19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问题通报8起8人、腐败问题通报27起27人。

据悉,保山市纪委选取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2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按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贪污贿赂行为、失职渎职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等7个部分,编印《案警实录》一书,发放到全市各级各部门,供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警示。还通过举办新闻通报会进行集中通报,2015年9月1日,保山市邀请18个市直单位、2个省属驻保单位、2个市属国有企业、云南日报社、市级各新闻媒体等相关领导和5名市党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4名市政协委员、6名各民主党派、6名离退休老干部的参加“保山市十八大以来案件查办情况”新闻通报会,重点对十八大以来全市案件查办情况、19个纪律审查典型案例、15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以及12个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

此外,依托各级媒体广泛通报,十八大以来,通过中央、省、市、县各级报刊、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截止目前,中央级媒体通报典型案例4起4人、省级媒体通报58起58人、市级媒体通报58起58人、县级媒体通报230起239人。同时,通过印发文件重点通报,通过选取市内和市外有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典型案例通过文件印发及转发进行重点通报,共下发通报文件14个。(杨耀西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