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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自洁行动”

发布时间:2017-07-22 07:51:20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讲政治的高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打赢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召开云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启动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洁行动”。重点围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双十查”展开,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照落实工作“十到位”,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自洁行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对照执行纪律“十严禁”,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自洁行动”。

“十到位”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是否到位、落实上级要求是否到位、落实政策规定是否到位、落实工作纪律是否到位、落实属地管理要求是否到位、维护游客利益是否到位、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利益是否到位、严格干部职工管理是否到位、应对舆情是否有效到位、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是否到位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十严禁”包括,严查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旅游市场相关主体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自洁行动”从2017年7月开始,按照学习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总结提高4个阶段进行。根据《实施方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与市场整治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市场整治到哪一个阶段,专项纪律检查就跟进到哪个阶段;市场整治到哪里,专项纪律检查就延伸到哪里;市场整治到哪个环节,专项纪律检查就覆盖到哪个环节。同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公布本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号,并在官网上设立留言互动的意见箱,接受群众情况反映和监督举报,确保“自洁行动”取得实效。(驻省旅发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