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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巡视组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7-19 07:26:02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7年7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并全文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指导精神,7月18日上午,正在临沧市开展巡视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会议,巡视组18位同志做了学习交流发言。

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总结吸纳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为规范巡视监督、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着重突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把政治巡视固化下来,明确要求对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进行监督。《条例》更进一步增强巡视监督的指导性、针对性、时效性,强化了巡视工作人员对党忠诚的根本要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力探索,每位同志都表示要在实践中深刻领会《条例》关于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等制度要求,依纪依规开展巡视,以务实的作风担责尽职,更好发挥巡视监督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孙耕耘组长在归纳总结中强调,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要学会运用,要从七个方面来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即政治巡视定位、政治巡视站位、政治巡视要求、政治巡视重点、政治巡视目标、政治巡视作用、政治巡视战略等。要贯彻《条例》总体精神,推动形成中央巡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的意识。省委第六巡视组将按照《条例》精神和内容,把被巡视各级党组织是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作为监督重点;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大力督促领导干部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促进云南政治生态的净化和优化。(省委第六巡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