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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 防止问责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7-07-14 09:19: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云南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失职失责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记者了解到,今年前5个月,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组织105个、涉及厅级12个;问责党员干部1082人,涉及厅级干部32人。

该省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市县党委、纪委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

实行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汇总统计本级的问责情况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重大问责情况及时报告。

开展专项督办,按照“分片包干”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问责办理情况由省、州纪委分管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约谈承办地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催办督办,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查处的每一起问责案件责任未分清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对应追责未追责的或追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一律督促执行到位。

另外,将问责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的监督范围,对存在执纪审查空白或问责工作不力的地区优先开展巡视巡察。

“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务求细和实,防止问责执行走形式、走过场,真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大庆  何咏坤  伙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