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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7-07-11 07:37:3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工作既定目标,日前,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通知》,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据悉,此次专项巡察,成立了保山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人员从市县(市、区)纪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抽调,对全市5县(市、区)及三个园区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两个月,具体为7月中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此次巡察,实行抽调人员异地交叉巡察的方式进行。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巡察,要把握政治站位,突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落实,围绕精准识别、资金安全、异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其指标落实、工作队员执行要求等问题开展巡察,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时,巡察组要紧扣实际,紧盯“关键少数”,注重在与贫困户交流中发现收集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和部门,注重在学思践悟中开展巡察,注重在来信来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察看中发现问题。(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