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八项规定’离自己很遥远,吃点、拿点不算什么,自己不说,组织是不会知道的,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警惕,才做出了违规的事情。”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志平在审理谈话时,后悔不已。
经查,2014年1月,时任勐腊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志平带队,组织县住建、财政、粮食、环保、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行10人,到河南省平顶山市考察房地产企业。在考察期间,接受了房地产企业安排的景区景点游览并违规接受了企业所赠送的手机、衣物等礼品。2016年7月7日,州纪委对群众反映王志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廉洁纪律等问题进行函询时,王志平向组织隐瞒、不如实说明其个人收受企业赠送礼品的问题,在个人书面说明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予以否认。
2017年4月6日,王志平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退交的违纪款4800元人民币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谈话函询既是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醒,更是对同志的关心爱护。在组织面前不忠诚不老实,耍心眼企图蒙混过关,是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和畏惧的不良表现。事实证明,任何在组织面前耍“小聪明”,心存侥幸,隐瞒事实,妄图瞒天过海,最终结果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受到党纪严肃处理。(西双版纳州纪委 杜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