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7月7日上午,德宏州纪委召开七届16次常委会议,按照《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对谈话函询对象进行第二轮抽查验证,旨在核查谈话函询对象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如实说清问题、是否纠正整改问题,是否存在隐瞒、欺骗组织行为。
第二轮抽查验证谈话函询对象,德宏州纪委继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采取随机、流动抽取和承办部门交叉的方式,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抽查验证。从33名谈话函询对象中抽取8名进行验证,其中19名首轮未抽到,滚动到第二轮进行抽查。
常委会上,8名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从名册库中随机抽取8名谈话函询对象,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现场指定承办部门,要求验证参照“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进行,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向有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资料。承办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验证,形成抽查验证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州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反馈谈话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党组织。若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对党组织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说明情况和交代问题的,从严从重追究。
据悉,德宏州首轮抽查谈话函询对象,共对13名领导干部谈话函询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验证,责令1人作出整改,1人受到立案审查,让心存侥幸者打消了念头。(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