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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对“创文”工作履职不到位的43家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对6人启动问责

发布时间:2017-06-30 07:44: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4月14日至15日省委书记陈豪同志到普洱调研时强调,要在全市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全力冲刺,带头实现全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陈豪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责任区创建,严格监督执纪,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管好自身责任田,把责任街区打造成示范街区。市纪委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本单位“创文”工作和责任片区、责任街区的督查,当好创建工作“排头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带头开展文明教育、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文明市场、文明社区“五个文明”创建活动,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和责任片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确保承担的各项“创文”工作测评指标落实。同时,为了确保工作连续性,在派出固定的5名纪检干部负责日常督查基础上,每天轮流选派2名纪检干部到责任街区值班检查,开展早、中、晚各三次督查,进行密集式、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问题,邀请参加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专家为责任片区进行现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漏空档。每周五下午市纪委领导带头,各支部轮流参与,带头开展责任街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近2个月来,对照实地测评体系要求和负面清单,共开展督查220余人次,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基本梳理解决了城建、交通、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的4大类42项具体突出问题,把负责街区打造为示范街区、样板街区。

聚焦监督执纪,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八大环境建设,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县、乡纪委组成的政务环境工作检查组从大力整顿政务环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窗口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情况,结合窗口单位职能特点、社会反映热点、岗位风险点等,采取重点督查、随机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直指问题,精准点穴,着力抓实政务服务部门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和作风纪律监督,对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的30家市级单位和22家区级单位服务窗口开展作风纪律监督,对15名违反工作纪律、为民办事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履职不到位的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单位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和通报。共发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11个,问责12人,诫勉谈话3人,对单位主要领导提醒谈话10人,通报整改单位51家。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把追责问责的鞭子真正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为全市创建工作保驾护航。按照市委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1”督查模式的统一部署,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问题进行督查,对全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的157个单位和10个县(区)“创文”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列出问题清单移交市纪委。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派出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从严追责问效,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督查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发现责任不落实问题。纪律检查情况做到“一天一报告“”五天一专报“”一周一例会”,紧盯问题,责任倒查,精准监督,严格执纪。同时制定《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分别对“创文”工作中问责的原则、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成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干部在创建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启动问责程序。针对专项纪律督查、实地模拟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反馈的情况,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的43家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对6人启动问责,其中处级干部3人,并予以通报,督促其切实担起“创文”责任,主动认领责任,直面问题整改,以铁的纪律、铁的担当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