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纪委出台《昆明市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的实施方案》,对81个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方案》将市级四机关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党群部门、市级经济社会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部门等81个市直机关作为评价考评对象,对“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五个指标,主要对是否存在纪律涣散、精神懈怠、缺乏担当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是否存在行政执法不严、行政审批服务中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方面情况开展评价。
《方案》明确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总体时间为全年度,采取第三方社会评价、基层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常态化监督检查评价、网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第三方社会评价主要由市评议办委托经市政府批准的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基层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主要从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国企、外企、民企、商会等企业和组织,下级机关领导干部中,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级随机选定一定数量的评议代表进行测评;常态化监督检查评价主要通过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其他作风建设等方面常态化纪律检查,从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离退休干部等方面聘请人员作为特邀督察员,对各有关参评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作风问题·即时拍”中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网络测评主要通过在昆明信息港首页上开设网络测评专栏(包括微信平台)开展测评。各评价类别占比为:第三方社会评价得分占50%、基层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占30%、常态化监督检查评价占15%、网络测评占5%。
《方案》注重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将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通报评议结果、聚焦问题整改。各参评单位按照年度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分类进行排序,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布。分类排名列末位的参评单位,由市级分管领导约谈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得分分类排名末位的参评单位,责令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由负责联系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重点督促整改落实,对参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诫勉。年度综合得分分类排名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参评单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方案》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各参评单位主动接受和配合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正确对待评价结果;严禁采取在第三方社会评价、服务窗口综合测评中打招呼拉票,在基层和服务对象测评中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满意度评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他人评价意见;各类评价工作组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履职,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擅自修改、隐瞒或销毁各类评价资料,不得泄露不应公开的信息,严禁借评价之便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凡有违反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从重处理。(李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