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2月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以来,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重点反馈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巡视全面整改常态化,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目前,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已成为省工商局一项常态性的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工作,把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两大抓手,融为一体,全面推进。一是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健全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分工方案》,细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内容,对管党治党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2017年初,局党组制定了《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机关党委印发了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提升年”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对年度管党治党工作进行具体安排。2016年、2017年两年都召开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定期研究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2016年召开4次党组会议,2017年1至5月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了机关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并在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和兼职党务干部;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充实了机关党委(含机关纪委)工作力量,按照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的要求,核定机关党委定岗人员9名,由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机关正处级实职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五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省工商局党组与各州市工商局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
不断加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适应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规定》《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在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工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云南省工商局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云南省工商局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规定。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基本形成机关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为推进管党治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落实责任作为推进管党治党工作的关键,将管党治党工作项目化、责任化,建立起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一是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定了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党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联系、机关党委协助推进、机关纪委监督检查、党支部组织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管好自己,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坚持与班子成员和部分处室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联系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经常与分管联系处室、直属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联系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定期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分管联系处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课、谈心谈话等机会,加强宣传教育、提醒监督,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各级党组织抓好推进落实工作。机关党委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对机关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和督促各支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各项工作。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党支部和处级以下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认真落实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不断加强基础工作。以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基本工作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全面实行管党治党工作项目清单制管理的基础上,推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台账管理和痕迹记录制度,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基础工作;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实施“基层党建推进年”为抓手,围绕“三会一课”的落实,通过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党费收缴日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定期督查检查等措施,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2017年结合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确定了3个党支部作为示范点,10月份以后在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面推广。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工作落实、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制定下发了《管党治党工作年度中期检查方案》,在2017年6月底前将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支部(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清单,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方案,细化分解考核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年度考评工作。2016年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机关党委对局机关25个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党组对检查考核中的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中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加以改进。组织开展了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和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责任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