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起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我在电脑上和U盘中翻找着这几年我工作的点滴记录和所经手的材料。
“2014年,一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王某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单位2名干部将公车停于家门前,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看着从2013年4月至今的公车督查统计表,我不禁感慨,早些年开着公车上下班、买菜、赴宴、走亲戚、公车旅游、公车接送小孩读书和随意停放在餐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门口等等随处可见公车私用的踪影。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几年的大力整治,公车私用的现象已不复存在,党员领导干部甚至一般职工已不敢、更不会公车私用了。
思绪一下回到了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我准时到县作风办报到,有幸与另外11名从相关单位抽调来的人员成了新同事。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监督检查三个组。我被分到了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典型推广。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学习、熟悉了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当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狠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拜年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跑官拉票七股歪风。
初期,我和同事们通过大量的工作,把全县所有公车的品牌、型号、牌号、责任人等信息登记在册,录入电脑,并且每人手机里面存入一份,发现疑似公车私用和接到群众举报方便随时随地查询,核查。
针对公车管理,相继出台了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公车封存报备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登记报备制度,做到统一规范,健全台账,明确管理责任,节假日期间实行统一存放、定点停放、定点封存等制度。印制公务用车标识,分别张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下角和后挡风玻璃内左上角,公布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
仅2013年,就查处了违反公车管理规定30人,其中包含2名正科级干部。公车私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及时通报曝光,极大的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公车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工作中,我们必须要遵守的一项纪律便是全天24小时开机,因为随时可能有工作任务,要保证随叫随到。
印象最深的是几年前的一天15小时的督查。
清晨5:40左右,还在睡梦中的我接到同事老刘的电话:“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公车私用,领导安排20分钟后到办公室集中。”
6:00我和同事们赶到了办公室,领导迅速安排“接群众举报某局一正科级领导干部常把公车开回家、使用单位公车接送小孩上下学,我们分成两个组,4人一组,拿上照相机、摄像机和记录表,马上出发。”对于受理举报后,进行取证核实的程序和工作细节,我和同事们已经轻车熟路,不用领导每次再强调。
通过全天上午、下午、晚上,上学、放学的时间段进行蹲点督查,发现王某一天内5次驾驶单位公车接送小孩读书。后经查,王某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几年来,通过教育引导、督查、严处、曝光警示,干部职工的意识得到提高,自觉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自此,理顺了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公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了成本,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全县55个县级单位、13个乡镇(街道)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规定,除批准留用的307辆机要通信应急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车外,于2016年8月26日对全县263辆取消车辆进行统一封存停驶。
车改后,为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大型公务活动、应急事件处置、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全县保留的车中,划拨46辆,建立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成立县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综合服务平台车辆的管理、调配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
后分别于2017年1月10日、2017年3月23日两次公开向社会拍卖处置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131辆,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车辆:县公、检、法、司、纪委、机要局执法办案车辆外,其余保留公车已于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喷涂了制式标识“公务用车”字样,提高其可识别度,便于监督。
如今,已很久没有公车私用的举报,已基本杜绝了车轮上的腐败。公车不再是待遇和身份的象征,不再是比阔气、讲排场的资本。公职人员不再抱有侥幸心理,人人严格自律,公私分明,公车姓“公”深入人心。(罗平县纪委 胡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