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昭通市正式启动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及时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层层部署及时。该市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启动1月不到,市辖11县区相继召开动员会,并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区纪委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和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县区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中。全市各级形成共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还基层一个清廉的干事创业环境。
治理内容全面。此次针对“微腐败”开展的集中专项治理工作,该市和各县区都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和群众利益切身相关事项上,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方向,囊括了涉及群众的各项惠民政策。重点整治在惠农补贴、扶贫、救助、救灾、低保、医保、就业创业、社保、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扶、中职教育补助、美丽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资金及其它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土地流转、农村“一事一议”、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中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在履行职能中生冷硬推、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欺压百姓及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方法措施有力。该市和各县区都相继成立了“微腐败”集中治理工作领导组,市纪委领导班子分县区进行挂片督查,明确市、县、乡“第一责任人”,层层下达压力,个个肩负任务。细化制定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诉求的接访、化解、办理机制,落实各级人员接受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的首信初访责任。全面抓好问题线索排查,建立线索台账,实行专人管理,明确时限要求,按期对账销账。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答复回访工作机制,定期对涉及“微腐败”问题进行答复回访。由县区纪委具体负责,以乡镇和村(社区)干部为主体,加强基层廉政纪律教育。认真筛选治理过程中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形成震慑。以执纪审查空白点乡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乡镇纪委和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着力推动监督检查、纪律检查、巡察向基层延伸。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推进专项治理中,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工作实效不明显以及存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实施约谈和问责,清除“微腐败”死角。
再定新规促实效。为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享受到反腐“红利”,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督促检查和研究分析,在前期开展工作基础上发出督办通知,对全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更高更细要求,再次将有关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再提高、资源配置再加强、方案措施再具体、线索渠道再拓宽、制度建设再健全、职能职责再明确、宣传力度再加大,深入研究下步工作措施,细化责任,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快起来、作风上实起来,切实推动“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严查快处“微腐败”。目前,该市组建5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微腐败”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市辖各县区同步组建督导组44个,分别进驻各自负责单位和片区,集中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检查和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大起底,严查快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该市共清理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462件,通报典型案例8起,处理人员22人。
昭通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开展集中治理“微腐败”工作,是针对全市基层群众反映问题强烈、消除乡镇执纪审查空白点工作缓慢、执纪审查质量效率还需提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还需提升完善等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后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整治,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从严治党、依纪监督、严肃惩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通过对一批基层腐败干部的严肃查处,传递党中央有关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让基层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良好效应,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王仁群 蒋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