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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1家单位一把手被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7-06-18 09:51: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西双版纳州多名省管干部被立案审查,反映出州党委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你们之前是怎么抓‘两个责任’的?”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小三,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1家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近年来,云南省每年都由省委常委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今年2月至3月,10个考核组对全省包括16个州(市)在内的168个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定优秀单位39个、合格单位118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不合格单位4个。

据了解,按照诫勉谈话的要求,各被诫勉谈话单位和部门6月底前将召开一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抓好落实。9月底前要向省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杨大庆  何咏坤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