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落实,丽江市委通过深入基层督查、对整改不力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等方式,推动省委巡视整改的有效落实。
收到通知后,市委书记、市长、市纪委书记作出批示,丽江市委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时将《关于持续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到各县区,要求各县区按照文件精神及领导批示,进一步宣传学习,研究制定继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逐条逐项组织落实整改。
深入基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6月26日至7月6日,市委巡视联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深入一区四县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督查中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检查,逐一进行梳理,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要求各县区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并抓好落实。
根据深入各区县督促检查的情况,市委巡视联络领导小组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巡视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及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市纪委第23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区县巡视整改情况和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巡视整改事项及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
及时采取措施,对整改不力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丽江市委巡视联络领导小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意见整改不力的2名区县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突出巡视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不断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拿出实劲、韧劲、狠劲,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该、真负责。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从严从实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贯彻落实。(高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