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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委书记对县(市)委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7-06-16 07:47:2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文山州委书记召集各县(市)委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当好勤政廉政表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谈话指出,县(市)委书记,岗位重要而特殊,使命艰巨而光荣。特别是当前已经进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对县(市)委书记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带来了新的考验。各县(市)委书记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深学、悟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州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谈话强调,县(市)委书记,面临的诱惑和陷阱很多,只有先把自己管好,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情、谋利益。各县(市)委书记要不断筑牢思想“堤坝”,真正从内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慎独慎微;要认真践行“四个注重”的具体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正确对待权位和利益,坚持为党和人民管好权用好权;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风建设。

谈话要求,各县(市)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等,扎实推进本县(市)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更加重视防范和惩治“微腐败”问题,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准则》《条例》要求,模范执行党章规定,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扎实抓好脱贫攻坚、稳增长、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颜宏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