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扶贫干部,把已经脱贫出列的农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享受范畴,造成不良影响,是我工作失职……”师宗县彩云镇扶贫办干部颜航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懊悔不已。
2017年4月,彩云镇在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中,发现镇扶贫办干部颜航有关问题线索后,彩云镇纪委及时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
经查,2016年8月,在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户名单录入过程中,颜航要求录入人员在石洞村委会上报的46户原始名单上,增加1户已于2016年6月30日脱贫出列的农户,共计47户一并录入建房户信息录入扶贫系统。不认真履行内部管理职责,致使石洞村委会上报的46户原始名单遗失;在47户建房户花名册返回村委会逐级签字确认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由村委会干部统一代签行为。
2017年6月2日,经彩云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颜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彩云镇机关党支部书记职务。
【执纪者说】
扶贫干部作为扶贫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把关者,决不能让“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成为一“纸空谈”。此案例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深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防政策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空转,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师宗县彩云镇纪委 朱彬 阮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