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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理想信念之“灯”需要时常“充电”

发布时间:2017-06-15 07:47:16   来源:文山州纪委

“终于考完了,幸好昨晚认真的温习了一遍党章”“是的,我也是今天早上6点多重新看了处分条例”“这下惨了,没有认真复习,今天有好几题都没做出来”富宁县第一小学考场外,几位特殊“考生”在交流。

去年,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富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一次科级领导干部闭卷测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活动,考试当日,县委领导到场巡视,监考员认真履职,参考者单人单桌,考务组密封阅卷,真刀真枪“真考”。全县应参加测试科级领导干部390人,请假缺考21人,实考369人。测试成绩及格338人,未及格31人,最高分93分,最低分41分。未及格的领导干部全县通报并与请假人员一同补考。

“这次被补考,的确让我脸红,没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党龄,还是科级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知识,竟没熟记于心,真愧对自己党员领导的身份,不过补考又使我认真地学习一回党章党规党纪,收获很大。”一名补考的领导干部惭愧说到。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透不全,规矩意识淡化,就容易让自己的行为走偏,触犯底线和红线。

“我身为单位执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责任人,总是认为学习是务虚的工作,对待各种学习任务总是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缺乏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深入学习和领悟,更谈不上指导工作实践,导致自身党性缺失,犯下错误,成了典型的“灯下黑”。这是富宁县原金坝华侨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枫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参与私分国家资金,致使国家资金受到巨大损失,受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后的一段渐悔,对我触动特深。纪检监察干部是纪律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如不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必将导致思想的“滑坡”,行为“出轨”,最终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让人民痛恨。

今年来,我们单位一名同志外调,人员未能及时调充,由我接手他的工作,两岗一人,每天日常工作有10多项,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我只能主动加班工作。每当对自己辛苦加班有“怨气”和“泄气”的时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下,县纪委监察局每周例会学、每月“月初学月未考”的“精神加餐”和每季度的系统集中学习以及道德讲堂上的每一首歌、每一段经典、每一个短片、每一个故事都能及时为我充电打气,坚定理想信念,让大家工作起来更有自信,干劲更足,效率更高。

周恩来同志在自我改造有关论述中提到“一个人之所以犯错误,一方面是由于对理论、原则认识不清楚;另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相信的那一点道理跟实际相矛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学、长期学,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时常对照自己的“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生活关”,温故而知新,对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常充电,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富宁县纪委  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