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印发的《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要求,近日,保山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细化贯彻《规则》要求,对修订完善《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执纪审查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前提。修订完善《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市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规则》和《实施办法》的制度体现。
据悉,《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文稿涵盖了信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问责七个重点环节,共有七个工作流程图和161个常用文书格式。主要参考了《规则》及省纪委《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纪委2016年3月印发的《常用执纪审查文书格式》等有关书目和文件资料。
会议要求,委局有关部室要按照此次会议讨论情况,尽快对《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强化对各县(市、区)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制作使用的培训力度,为规范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对起草《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措施办法进行了分析研究。(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