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17个省级部门近70名领导干部组成16个督查组,对16个州市、16个省级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实地督查了34个贫困县73个乡镇112个村(其中贫困村67个、脱贫村12个、非贫困村33个)585户农户(其中贫困户302户、脱贫户199户、非贫困户84户),随机访谈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驻村工作队总队长等近千人,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134次。
各督查组坚持一线工作法,多层次、全方位了解掌握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第一手情况,找问题一针见血,盯进度对标对表,督整改见人见事。针对发现问题,督查组现场指出并督促及时整改。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出6个方面36大类641项具体问题,全面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管理。在督查省级行业部门中,16个督查组共提出问题及建议近50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及督查,有效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制定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一揽子”方案,纠正和处理2013年至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全省已调出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40.5%,调整补助奖励标准,住房超标整改率达97.9%,调出不符合要求的安置点1211个。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方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个县73个行政村的132个自然村开展了抽样调查,各地完成扶贫对象摸排工作。在因病致贫率低于40%的1236个乡镇启动筛查和病种确认工作。省水利、交通、国土、农业、文化、工商联等部门进一步充实“挂包帮”力量,调整一批不合格驻村工作队员。(胡晓蓉 黄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