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工作纪律要求,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为促进全州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强调。6月8日,州纪委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问题分析暨约谈会,对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直指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提早打招呼,面对面提醒约谈、咬耳扯袖。
会议听取了州旅发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州文体广电局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省政府22条整治措施、州政府24条整治措施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省政府和州政府出台的整治工作措施要求,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部署,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积极参与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把发现和解决影响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从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旅部门按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明纪律红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省纪委关于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十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要求的,特别是发现存在利益输送、形成不法利益链条等腐败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和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察、约谈函询、党内问责、纪律审查等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在整治工作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及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发生重大涉旅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