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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1813件 处分2004人

发布时间:2017-06-06 07:35: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深刻汲取仇和、张田欣、高劲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坚决肃清负面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以坚定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把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旗帜鲜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的职责,在全市推动形成党委主动担当、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分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70余次对全市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进行研究。坚持由市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市委主要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带头约谈市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2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的深入落实。

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该市陆续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等13项制度,扎实扎紧制度藩篱,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责任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明确到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了责任明晰、层级清楚、考核严格、追究严厉和领导挂钩督导的完整制度链条。每年初,主体责任《纪实本》和《纪实手册》发放到市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促使领导干部“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履责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

严格督促检查,倒逼责任落实。每年初,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责任单位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排名通报,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抓好整改。近五年来,市纪委负责人约谈县区、部门负责人和纪委书记300余人次,25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在市县两级纪委全会和年度责任制考核会上述责述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就要被问责,该市对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2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70余名因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严格监督执纪,强力正风反腐。制定了《市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厉行节约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47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查处问题259个,处理37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6起。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治理,追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1900余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在全市凝聚起“实干是最大担当”的正能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52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230件,立案1813件1998人,处分2004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42人,通过纪律审查挽回经济损失10926.51万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42个,处理29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欧昌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