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四风”监督哨】 分发扶贫物资搭车乱收费 村支书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6-06 07:30:16   来源:红河州纪委

“本来以为收的费数额小,应该不会出什么事。这下真是丢了人又受处分,教训真是太深刻了……”金平县金河镇板板桥村党总支书记王开荣懊悔不已。

经查,2016年3月,金平县金河镇板板桥村168户困难群众到村里领取精准扶贫复合肥料时,该村党总支书记王开荣私自决定向领取肥料的贫困户收取每袋5元的所谓“下车、管理、发放费用”,不交费的不能领取。王开荣共收取费用人民币1170元,用于支付卸肥料工人的劳务费234元,支付运输费100元,剩余836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2017年3月10日,王开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1170元予以收缴,并全部退还给168户贫困户。

【执纪者说】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农村扶贫物资是困难群众的“雪中炭”,作为村党总支书记,不仅未能带头落实好党的民生政策,反而雁过拔毛,向困难群众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触碰纪律“红线”。这样的“蝇贪”“蚁贪”使得“惠民红利”在落实末端“变味走样”。“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对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追责。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务必牢记宗旨意识,有禁必止,切不可损害群众利益。(金平县纪委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