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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出台意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7-06-02 08:33:0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对全州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意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指出在当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大理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要把全州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和汇聚起来,为推动大理跨越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意见》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要树牢“四个意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大理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意见》结合大理实际,从九个部分三十四个方面对落实省委《决定》作了具体规定和任务分解。九个部分分别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改进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个部分都结合实际作了细化规定和任务分解,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同时,充分凸显大理特色。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要细化责任落实,强化对下指导,加大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