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充分发挥省纪委“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4月24日,召开专题组务会学习传达两办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5月8日,纪检组印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再次明确工作要求,强调工作重点,严明工作纪律,并对专项清理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召开党委(党组)会、主要负责人办公会,认真研究部署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两办通知和纪检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各个阶段工作,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清单报送省发改委和纪检组。
注重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组提高政治站位,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及延伸检查的方式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两办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文学,反复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掌握检查方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各单位历年巡视审计和执纪审查工作成果运用,以自检自查问题清单为突破口,紧盯领导干部是否违纪违法、监管部门是否依法依规、招标主体是否合理合法等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纪检组把云南少数民族语译制中心、云南文苑、云报传媒广场和云南广播电视台亚广影视传媒中心等云南省十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确定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各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加强教育提醒。纪检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提醒在先,教育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检查共延伸检查20个单位部门,开展提醒谈话50余人次。
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实效。经过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梳理汇总和纪检组现场监督检查,各单位能够严格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切实推动重点领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在专项审计中存在涉嫌投标人围标、串标现象,审计厅已将情况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目前正在核实,纪检组将持续重点关注,做好跟踪督查。下一步,纪检组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各单位按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李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