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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全面从严治党】农村人请一次客竟被罚8000元,咋的了?

发布时间:2017-06-01 00:17: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我不该违反村里的规定,现在后悔也晚了。”作为第一个被村规“拿下”人,刘红生一脸沮丧。

今年5月初的一天,村里村务监督委员会给刘红生送来了一份处罚决定,说他违反了海腰村《关于严格规范全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违规建房请客,收取礼金,经中共海腰村总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于4月29日召开“三委”班子会议决定,对刘红生户建房宴请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8000元人民币的罚金。罚金从该户每年享受国家补助和村民利益分配中扣除。

刘洪生是丽江市永胜县程海镇海腰村刘家湾村民小组的一位村民。看到这份处罚决定,刘红生心里除了后悔,还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村里类似的规定以前也订了不少,但大部分都不了了之,没想到这次这份小小的村规民约发了威,让自己挨了这么重的处罚。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不少地方请客之风越演越烈。请客的名目从一般的婚丧嫁娶发展到开业庆典、升学、满月、祝寿、订婚、乔迁等等,甚至像起房上梁、修大门、上坟、立死人碑等都成为请客的理由。

“这些名目繁多的宴请,已经成为村民的一项沉重负担,条件差一些的人家,甚至因为做客太多而返贫。请客还影响了村里正常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冬季,一个月要做10多次客,哪里还有时间搞生产?大肆宴请还败坏了村里的风气,大家相互攀比,你家请100桌,我家就请120桌。你家搞12个菜,我家就搞15个菜,铺张浪费很严重……。”5月4日,丽江市纪委调研组在程海调研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时,海腰村党总支书记郭应生掰着手指向我们历数农村请客之风的“罪恶”。

海腰村一位姓杨的村民告诉我,光2016年,他们家做客花掉的礼金就有9000多元。“做客都做怕了。”他说。

“请客之风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是个人情社会,大家都讲究相互给面子,信“情”不信“规”。还有,很多村民对请客这件事的心理矛盾而复杂,一方面大家都不想被请,但另一方面大家又都想通过请客把送出去的钱收回来,不然就觉得自己亏了,于是就陷入恶性循环。”永胜县纪委党风政风室一位姓王的干部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都制定了一些文件对党员干部请客行为进行了规范,加上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之风得到了遏制,但农村的奢靡之风依然盛行。请客带来的铺张浪费和许多山区群众的困难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纪检机关决不能坐视不管。”丽江市纪委一位领导说。

在市县镇纪委的督促指导下,海腰村决定先行先试,做“第一个吃螃蟹人”。村“三委”经过反复研究,按照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海腰村关于严格规范全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以村规民约的形式颁布实施。

该《规定》明确,农村婚丧喜庆等事宜以婚嫁丧葬为主,一律严格禁止操办修房上梁、搬家、开业庆典、升学、入伍、满月、祝寿、履新、出国、获奖、上坟、就业、订婚、活人墓、死人碑等事宜。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准讲排场、比阔气,不准铺张浪费,不准分批次多地点宴请。迎亲嫁娶一般以十辆车为准,宴请单方不超过600人,如双方合并操办的不准超过800人。

规定要“带电”,才不会变为一纸空文。《规定》规定,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按村规民约第九条第五款进行处置:通报批评并处5000—10000元罚金,扣除所享受的利益分配款。该《规定》在镇纪委的督促指导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规定》出来后,那些在近期有请客计划的人有些意见。但从长远来看,对全村都有好处,都是公平的,所以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拥护和支持。”郭应生说。

海腰村的这份村规民约,虽然内容不多,但自颁布实施以来,其良好的示范效应在永胜县许多村社迅速扩散。据悉,最近,程海星湖村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从5月1日开始实施。(丽江市纪委  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