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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私存学生伙食费 学校会计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5-28 08:35:09   来源:红河州纪委

“身为教书育人的老师,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我深深反思,一定好好改正,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在接受县纪委调查过程中,金平县沙依坡中学会计张际雄向调查组说道。

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在未经县教育局备案和学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张际雄私自将学校学生生活(营养餐)补助费人民币130467.23元和学生(食堂就餐卡)充卡费人民币99930元,共计人民币230397.23元存放在自己的工资卡内,一直未用。

2017年4月7日,张际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存放工资卡内的款项已全部收缴。

【执纪者说】

象牙塔内,纯洁之地。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一片净土,但张际雄却擅自私存学生生活补助费,自收自存学生充卡费,其行为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对这种违纪问题,应给予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以维护学生利益。必须从这样的具体问题入手,防微杜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这样才能积小胜为大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金平县纪委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