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危房改造、办理低保、交养老保险等事情,都是由我们村委会来办。我私心太重了,凡是来找我办事的群众,我都想利用手中的权利拿捏他们一下,向他们索要点财物。现在违纪了,犯法了,真是悔不当初啊。”当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纪检室主任到看守所宣布其处分决定时,陈家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春荣懊悔不已。
经查,原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春荣为达到其个人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择手段,以打点费名义索要、收受11户农户财物3.17万元。在陈家村委会徐家咀林地流转过程中,私自收取截留流转保证金20万元存于个人银行账户,并在留存过程中挪用该款个人私用。2016年8月16日,太平镇党委对杨春荣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2016年10月14日,给予杨春荣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纪者说】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透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杨春荣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兼主任,本应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不但不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而且还随意滥用手中的“小微权力”,在基层群众中造中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可见,每名党员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刻印在心上,时时刻刻心系群众,时时事事检省自身,才能祛作风之弊、除行为之垢。(姚安县纪委 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