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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蓝厅”的县纪委书记李春海畅谈扶贫攻坚中的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7-05-24 07:20:16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一次下乡调研过程中,有群众反映自己房屋和别人的差不多,为什么别人得到建房政策补助,而自己的没有?”

4月27日,代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参加中联部宣介云南精准扶贫活动“扶贫帮困,一个都不能少”研讨会的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春海,在400位中外来宾面前讲述着纪检监察机关怎样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群众利益无小事。就住房政策补贴问题一事,我们纪检干部开展了23次监督检查,多次到基层群众家里走访了解,发现问题出在贫困户房屋鉴定不精准上,我们便立即要求各乡镇认真整改,之后多次进行督查,发现有4个乡镇仍然排查出新增拆除重建危房户,影响了全县扶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随即严肃问责了这些乡镇主要领导。”

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贫困问题突出,宁洱县2016年被列为普洱市第一个脱贫摘帽县。当外宾问及“如何应对扶贫中的腐败问题”时,李春海从当前扶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切入,重点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做法。

宁洱县2016年扶贫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脱贫摘帽,但许多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还需要鼓励、支持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勇于创新。有贫困的地方必然会有项目、有资金,有项目、有资金就有可能发生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工作中,针对扶贫领域资金来源渠道多而广,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民居改造、民房建设多而集中的特点特征,我们提前介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捆绑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扶贫资金监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工作、挂包人员学习掌握扶贫攻坚相关政策进行综合式立体式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约谈、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有效地促进了资金规范使用,项目有力推进。

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李春海通过摆事实、引数据、讲案例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将世界的目光牢牢地定格在“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上。

“2016年,宁洱县纪委采取通报、谈话函询、问责、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仪式上,一位部门的同志向我诉苦,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难,有些基层的干部不管我们怎样强调,都还是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我立即向县委请示,组织县乡纪检干部对全县近500名科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提醒谈话。”

“群众陈某和赖某反映自己看病住院分别花了3800元和2000元,却因为医疗系统没有自己的名字报不了保险,该乡纪委迅速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查,发现工作人员白某没有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针对此事,白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

李春海讲述的生动故事、实际案例、详实数据,无一不向来宾展现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作为督促者、参与者、融入者,站在扶贫攻坚主战场上的良好形象,各位来宾和驻华使节脸上的笑容也正是对纪检机关投身扶贫攻坚工作最满意的肯定。

研讨会取得了明显成效和宣介效果,引起了世界聚焦,社会各界反响较好,也得到了中联部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于李春海来说,参加此次活动倍感荣耀,谈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他颇有感触:“在国家、省、市作出重要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前介入,抓早抓小,在工作开展前期就要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的措施和办法,为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崔寒 马湛秋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