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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违规发放补助92280元 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7-05-17 07:48:03   来源:大理州纪委

“几天来辗转反侧的愧疚与自问,促使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和自责,愧疚上级对我的殷切期望和谆谆教导,悔恨正当全村上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自己却在违纪,弹出了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这是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蹇街村委会总支书记陈岗在违纪后作出的深刻检讨。

经查,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间,州城镇蹇街村原党总支书记陈岗指使并伙同村委会原专职副书记兼报账员倪艳蕾等人,以加班费、燃油费、通讯费等形式向村委会人员陈岗、倪艳蕾等8人发放各项补助共计92280元,其中2013年发放补助计16000元;2014年发放补助计11200元;2015年发放补助计65080元。陈岗个人分得13690元,倪艳蕾个人分得13690元。2012年6月上旬的一天,陈岗在代志猛(宾川县新元建筑有限公司第十工程队队长,田心村和三条沟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的车内,接受代志猛所送的礼金5000元。

2017年4月6日,经宾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岗开除党籍、倪艳蕾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陈岗收受的5000元礼金上缴国库,违规发放92280元补助款全额追缴后返还蹇街村委会账户,用于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执纪者说】

陈岗、倪艳蕾身为村党总支班子主要负责人,本应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却不认真履行职责,指使并伙同他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置党纪法规于不顾,为了一已私利,违规滥发补贴并收受他人所送的礼金。不认真践行党规党纪,触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宾川县纪委  冉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