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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全程“追踪”督办扶贫领域170件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17-05-13 07:30:48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曲靖市纪委不断改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所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线索受理、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等全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追踪”。

畅通渠道“追”线索。多举措畅通举报渠道,打造贴近群众、简便易行的以“信、访、网、电”四条渠道为主的举报受理平台,通过宣传栏、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受理举报的通讯地址、接访地点、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箱”,利用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网站举报栏目等与群众接触的时机,耐心解释说明,宣传举报规定、受理范围、权利义务以及举报方式和途径等,引导群众采取低成本的方式进行高质量的举报。设立信访接待室和固定举报电话专门接待来访群众,专人受理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网络举报,对网上举报件实行全回复。同时,还认真受理通过微信、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件,接受其他单位移送的举报件。今年前4个月,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70件。

统一标准“追”受理。统一标识、台账管理,统一要素、动态管理,公开承诺、反馈结果,把好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入口关”。设置全市统一的“扶贫领域举报”,设置明显标识,使用条形码和信访编号,对所有信访举报件实行编号管理,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时对每件信访件进行“身份”管理。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把举报线索的处置方式调整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对举报件的办理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一张表格进行统计。出台实行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的暂行办法,对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向实名举报人公开承诺:明确告知办理期限、按期反馈办理结果、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跟踪督办“追”结果。将所有信访举报全部纳入督办范围,严格执行办理规定、程序,监控办理流程,督促按期办理,审核办理结果;对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举报件,及时发函交办,规定办理期限,限期上报办理结果,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行电子和纸质台账双重动态管理,按月进行结果统计。目前,正在对2016年延期办理的17件进行重点督办。(殷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