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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蹲点干部不在岗 镇领导被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17-05-05 07:46:05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作为乡镇一把手,对易地安置点项目只重安排,不重监督,监管不力,主体责任缺位,导致易地安置点部分房屋建设不符合标准,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接受纪委对我的任何处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大关县木杆镇党委书记肖某某在接受县纪委约谈时诚恳的说道。

2016年11月18日,大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组对该县峰岩易地安置点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木杆镇党委政府安排的驻工地工作人员未在现场进行有效监管,导致所建房屋立柱钢筋搭接不符合施工标准、房屋门框未加建结构柱等问题。检查组要求施工方立即停工并及时整改,并安排县纪委对此类问题立即展开调查核实。

“你们作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更不能当‘甩手掌柜’,更要严管厚爱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牢记责任,当好表率,做好分内事,管好‘责任田’,把工作做实,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决不能懒政、庸政和慢政……”大关县纪委书记在约谈时说到。

针对木杆镇党委政府对安置点房屋修建质量监管不到位,对派驻安置点负责人管理不严,主要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等问题。2016年12月14日,大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议同意,给予木杆镇党委书记肖某某、镇长杜某某提醒谈话;给予镇党委组织委员、挂钩村领导程某某诫勉谈话;王某某等4名派驻点人员按干管权限由木杆镇政府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宽是害,严是爱,不管不问要惯坏。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担当,既要当好班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好形象,抓好落实,带领群众谋求发展,用心去办群众的大小事情,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又要当好家长,把单位当成一个大家庭,干部队伍当作自己的亲人,要严管厚爱“家庭”每一位成员,履行好家长义务,而不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影响发展,危害群众利益。(黄顶辉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