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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村“两委”班子“家底”不清 负责人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3 07:27:44   来源:昭通市纪委

“由于自己缺乏责任心,工作不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对全村的房屋建房开展情况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产业发展没有思路,在其他重点工作中,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绥江县新滩镇新滩村总支书记罗怀兴在被镇纪委约谈时懊悔不已的说到。

2017年4月13日,绥江县新滩镇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时发现,新滩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全村的房屋建设开展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村“两委”对全村的产业发展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思考谋划;建档立卡户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并且享受了脱贫攻坚建房补助资金11000和政府贴息贷款25000;村“两委”没有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等制度,致使班子不团结,各项工作推进不力。

“作为村两委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群众的利益和困难放在心上,想办法、下功夫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端正态度,打起精神,决不能整天浑浑噩噩、敷衍了事,只当和尚不撞钟……。”新滩镇纪委书记在约谈时说到。

2017年4月18日,绥江县新滩镇纪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镇党委同意,对新滩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民主集中制坚持不严格、扶贫攻坚等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给予村党总支书记罗怀兴、村委会主任刘寿清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干部是群众推选出来的“带头人”,寄托着群众的期盼。村干部要对辖区的情况了如指掌,对群众关心期盼的问题要带头研究落实,要把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作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用心、用情去做事,而不是整天想着与民争利,混日子,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绥江县纪委 袁瓒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