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来,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洱海”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力监督执纪问责,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州及时出台《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常委挂钩联系制度和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大理市、洱源县的“总承包”规定,抽调委局机关17个部门,组建16个纪律检查小组,对洱海流域16个镇定点开展纪律检查。深入洱海流域16个镇,对16个镇及州“七大行动”指挥部派驻16个镇的工作队进行业务指导,对个别未及时就位的工作队员提出纪律要求,对5名有特殊困难的工作队员提出调整建议;深入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就工程建设提速推进、资金安排拨付等进行检查;深入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云浪)箐、普和箐矿区生态修复工程进行检查,就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及时约谈相关领导。
据悉,16个纪律检查小组定点开展纪律检查37次,州、县市、乡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纪律检查261次。通过检查,共下发问题整改通知112份,督促整改问题180个。责令中国邮政大理州分公司、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对洱源县相应工作机构“三清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督办整改问责,对“三清洁”整改落实不力的1个村委会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2个村委会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信访举报大理市洱滨村污水直排问题及双廊、海东两镇超面积审批农村建房问题所涉12名人员进行调查追责。
截止目前,大理州共约谈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单位2个,约谈相关责任人员41人;共问责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失职失责人员20人,党政纪立案审查7人。(马泽松 苏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