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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研究室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9 06:54:00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省政府研究室党组高度重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布置,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省政府研究室接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组书记、主任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对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切实把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并围绕《通知》中七条“红线”,确定了此次清理整治的重点内容,把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确定为清理整治的范围,做到全覆盖,并把机关财务和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年鉴社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部门。

成立“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同时作为本处、室、社、机关服务中心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牵头抓落实,具体负责组织和开展研究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年鉴社分别牵头抓好省政府研究室机关、机关服务中心、云南年鉴社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抓好省政府研究室机关、云南年鉴社、机关服务中心“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抽查和检查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在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确各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自查全覆盖、重点部门全检查,确保“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清理整治结果客观真实,各处、室、社和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向省政府研究室“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签定了承诺书。(丁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