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商局于4月5日起,严肃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在清理整治的文件上作重要批示,要求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认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行动要果断,不留死角、全覆盖清理。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多次过问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严肃要求,要求认真清理,如实上报,果断整改。
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工商局机关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抽查方案》。二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4月13日,召开了云南省工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党组会议研究。4月18日,省工商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进一步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讲政治、促发展、守纪律的高度理解把握和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认真开展自查。一是开展了自检自查。省工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了自检自查,并在4月14日前全部如实上报了自检自查报告。二是实行承诺制度。省工商局机关27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都做出了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决不设立“小金库”的承诺书。
开展重点抽查。4月17日至4月18日,重点抽查小组对省工商局计财处、消协办、个私协办、广协办、机关服务中心、工商干校、工商学会、工商大厦、安宁培训中心等9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查看了会计、出纳账目收支情况,核查了银行账户开户情况。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党组将及时进行认真研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