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省商务厅制定下发党组巡察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26 07:37:29   来源:省商务厅纪检组

近日,省商务厅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参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积极探索省直部门巡察的相关问题,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建立党组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执行。

《意见》将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把政治巡察融入到商务业务工作开展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并推动问题解决,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省商务厅党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驻厅纪检组、厅办公室、财务统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和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厅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巡察办主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全厅范围选取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

三是省商务厅党组将组建巡察组,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工作原则,拟于近期选取一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首次巡察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巡察工作积累经验提供遵循。(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