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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交办 分级催办 跟踪督办 云南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25 07:51:0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经查,罗平县大水井乡箐口村党总支原书记胡荣广、村委会原主任殷建良、村委会原副主任郑周兴等3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家惠农补助资金共计90420元,均被开除党籍。”这是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近日公布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通报。

云南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交办、分级催办、跟踪督办,保持“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自2016年11月以来,近5个多月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督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46个,目前已办结193个,其余问题正在督办中。

对“脱贫攻坚路上的违纪问题,要进一步在‘精准’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客气!”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在近期深入扶贫挂钩点调研时说,要抓好扶贫领域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该省强化顶层设计,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实施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明确纪律要求,划清纪律“红线”,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据云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抓实信访督办、压实责任入手,强化交办、催办和督办,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及时处置。将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扶贫款,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列为重点,集中交办、分级催办、跟踪督办。全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还出台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受理、催办和督办职能。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脱贫攻坚这一主战场、基层干部这一重点人群、资金管理使用这一重点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快查严处,坚决斩断伸向扶贫等民生款物的黑手。同时,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并对省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严查快结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

据统计,2016年,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7人,一大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被查处。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去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30件35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22人。在督办省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反馈问题的过程中,约谈领导干部54人,问责领导干部18人,责令有关单位追回扶贫资金64.27万元。

云南省纪委通过官方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去年以来,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50批193件,形成有力震慑。(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