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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花村民的钱办自己的事 问责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7-04-24 07:48: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我承认,是我私心作祟,我想与上级分管的新领导打好关系,联络感情,为以后方便办事打好基础,结果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受到了处分,真是悔不当初啊!”调查核实过程中,张吉燕向调查组同志作出忏悔。

2016年1月,五华区纪委接到举报:西翥街道东村社区领导在某农家乐公款吃喝。五华区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1月14日,负责东村社区社会事务工作的副主任张吉燕等社区领导以指导和联系工作为由,邀请西翥街道社会事业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共42人在农家乐聚餐,使用东村社区集体自有资金支付餐费2864元。

据悉,为了掩人耳目,聚餐地点选在了远在郊外的一家农家乐餐厅。令张吉燕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了五华区纪委。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对问题的判断也进一步明确,他们的行为看似是普通的“工作联系指导”,但本质上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的行为。不仅滥用了集体资金,还侵害了东村居民群众的集体利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退缴了用集体违规支付的餐费后,2016年8月,参与组织公款吃喝的2名社区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被追究责任,副书记张国启被撤销党内职务,副主任张吉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之前我们就觉得社区公布的账目有问题,可又看不出问题在哪里。这次严查以后,我看还有谁敢乱花我们老百姓的钱!”西翥街道东村社区的村民在处分决定公布后纷纷拍手叫好。

“集体的钱,就是百姓的钱。花百姓的钱,首先得为百姓办事。对于乱花百姓钱的行为,我们要始终坚持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同时也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通过制度建设和严格的监督检查来堵塞漏洞,杜绝问题再次发生。”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华区纪委 王晨宇 王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