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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9 07:51:53   来源: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

省交通厅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净化党风政风行风的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及时部署,积极行动,采取四条有效措施,在全系统内迅速再次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把省交通厅“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部门和行业形象。目前,厅党组组织的6个检查组30名检查人员已深入36个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开展重点检查。

认真研定工作方案。厅党组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迅速搭建了由厅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厅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驻厅纪检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厅“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班子,结合交通实际及时拟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从领会精神深化认识、明确方法步骤、严格执纪问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及时动员部署安排。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于4月10日召集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召开全厅“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结合“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一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领会省委省政府开展清理整治“小金库”、“ 吃空饷”工作精神的基础上,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核查出的“小金库”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特别是省委常委、省纪委陆俊华书记的讲话要求,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又再次于4月13日上午,召集厅属各单位纪委书记、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召开了全厅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省纪委牵头召开的专题会议特别是陆俊华书记的讲话精神,对清理整治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对纪律要求进行了强调,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厅属各单位积极行动,全面铺开“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省路政总队于4月11日召开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议,全省路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视频会议,明确重点清理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和以项目费、咨询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等行为。云南交通技师学院于4月11日召开清理整治 “小金库”问题工作会议,强调要求明确“小金库”问题范围,划定纪律“红线”,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厅党组抽调厅纪检、财务、审计、人事等部门的30名业务骨干组成6个检查组,并于4月13日举行了业务培训,于4月14日至17日先后深入了36个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明确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利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以及使用其它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的七类情况。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从4月12日起包括双休日至自查阶段结束坚持每日一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下属单位的督查抽查,自查面须达100%,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各处室一把手背书签字,按时填报《“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统计表》。

明确纪律“红线”要求。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明确纪律“红线”要求,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属实的违纪行为,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李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