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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印发通知重申州庆、“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6 07:59:19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近日,楚雄州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州庆、“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严明党的纪律,划清纪律红线,加强教育引导,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要注重日常监督,抓好纪律执行,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和家属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拧紧作风建设发条。要严格执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等“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新动向,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编织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网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对不收手、不知止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