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楚雄州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全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4月13日,州纪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将会议精神整理成要点迅速下发到各县市、各部门。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清理整治工作。
下发通知,明确整治措施。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将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纳入重点整治范围,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步骤开展好本单位、本辖区及下属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严明纪律,确保整治效果。凡在4月15日前这一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并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同级财政指定账户,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给予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由于时间原因来不及履行完毕相关手续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如实报告,也可适用相关处理政策。4月15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监督,形成整治合力。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制定检查方案,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州级各部门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同时,及时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形成“小金库”治理的整体合力。(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