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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5 11:43:08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委、州政府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在全州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力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州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小金库”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意识,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负责,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据悉,此次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时间从4月1起至5月20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网址和举报电话,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举报网址为怒江纪检监察网,举报电话为12388。(周盈莹)